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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刑事风险下的原因力理论重塑 认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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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向珉希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239-252,共14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主体建基于较为复杂的神经网络技术,通过对预训练数据及人类反馈数据的深度学习,在生成过程和终端外显上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类人属性与不可解释性。刑法视域下,生成式人工智能所引发的风险可以细分为:在没有外界行为介入的... 生成式人工智能主体建基于较为复杂的神经网络技术,通过对预训练数据及人类反馈数据的深度学习,在生成过程和终端外显上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类人属性与不可解释性。刑法视域下,生成式人工智能所引发的风险可以细分为:在没有外界行为介入的情况下由生成式人工智能主体自身创造的内源性刑事风险,以及由外界因素所诱发的外源性刑事风险两个层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之内源性、外源性风险的刑法介入均需要审慎应对,应当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价值权衡中奠定刑法的价值取向。积极刑法观或者消极刑法观的绝对性偏执均有其局限性,而应秉持更为适宜的“适应性刑法观”,即在坚守刑法为保障法立场的基础上,反对贸然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所诱发之刑事风险进行立法规制,避免因为过度扩大犯罪圈而遏制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红利,同时亦要不断关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迭代变化,对传统刑法理论进行积极调整以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导致的现实危害。在工具论与主体论的争鸣中,应明确纯粹工具论与纯粹主体论观念在界定生成式人工智能属性时的失准,现阶段既不应过于夸大其自主性程度,以独立性刑事责任主体视之,亦不能固步自封地按照传统观点将其作为被动工具对待。在“适应性刑法观”的正确引导下,面对传统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在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刑事风险时所呈现出的“乏力”状态,通过对互动参与之下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予以深入剖析,应当强调原因力理论在传统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揭示生成式人工智能刑事风险冲击下、刑法归责进程中原因力关系的具体表现。在此基础上,借助进一步拓宽原因力的接受主体范围、将行为关联纳入原因力判断范畴、区分原因力的程度及种类三个着力点,通过数智时代下的刑法理论之革新塑造,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相关触刑风险主体之行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之运行以及所造成的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适应性的客观解释,奠定生成式人工智能动态发展中的刑法规制之理论基础,妥善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刑法归责冲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刑法观念 原因力 因果关系 算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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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机接口对刑事归责的挑战与因应 认领 引用
2
作者 张智辉 陈正湘 《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6年第4期88-99,共12页
作为心物交互的新范式,脑机接口技术给刑事归责带来了新挑战。脑机介导“行为”将行为理论引入“非具身”场域,而行为否定说与意志行为说不足以穿透“具身”限制。基于行为者因果论,刑法行为概念的内涵可重述为“意向性所引发的外在动... 作为心物交互的新范式,脑机接口技术给刑事归责带来了新挑战。脑机介导“行为”将行为理论引入“非具身”场域,而行为否定说与意志行为说不足以穿透“具身”限制。基于行为者因果论,刑法行为概念的内涵可重述为“意向性所引发的外在动静”。算法决策建议不冲击个体罪责能力,“人—机”共享控制可能造成算法误释意图和识别无效意图,进而影响个体行为控制能力。就使用者归责而言,正常情况的介导行为与具身行为无实质区别,特殊情况下需判断使用者是否具备对介导行为的控制能力。基于信赖原则,使用者仅需承担规范操作和设备状况的注意义务。就生产者归责而言,其充其量承担过失责任,从脑机接口生产到交付的流程来看,生产者应履行技术标准、如实宣传以及培训的注意义务。同时,算法黑箱能否阻却生产者刑事责任,需经由注意义务违反与结果避免可能性来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脑机接口 刑事归责 行为理论 行为者因果论 罪责能力 注意义务 算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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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型虚假流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及其完善 认领 引用
3
作者 贾爱玲 谢昌桐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年第3期53-66,共14页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平台迅猛发展,流量已成为核心竞争要素之一。为争夺竞争优势,经营者的流量造假行为逐渐盛行,其中算法造假成为主要的行为手段,其本质为算法控制下生成的数据污染,因其显著损害市场竞争秩序,故应受《反不正当...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平台迅猛发展,流量已成为核心竞争要素之一。为争夺竞争优势,经营者的流量造假行为逐渐盛行,其中算法造假成为主要的行为手段,其本质为算法控制下生成的数据污染,因其显著损害市场竞争秩序,故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司法规制过程中存在“算法黑箱”致流量造假事实难获认定、“虚假宣传条款”结果要件不明、“互联网专条”适用的考量标准缺位及流量造假惩处力度孱弱的问题。有必要在诉讼中对被告课以算法解释义务,以“足以误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为“虚假宣传条款”之结果要件,以“技术决定不当获利”及“竞争利益实质损害”为“互联网专条”之考量标准,通过民行措施协同治理以增强流量造假之遏制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造假 虚假流量 《反不正当竞争法》 数据污染 “算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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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司法裁判的技术赋能、风险审视与规制路径 认领 引用
4
作者 陈恋 李倩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26年第2期70-80,共11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为提升司法裁判效率创造了契机,其在类案推送、证据分析和辅助量刑等方面的应用,有助于高效实现“同案同判”与精准化量刑。然而,该技术也带来了多重风险,如技术层面存在的数据偏见严重影响了司法数据质量,“...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为提升司法裁判效率创造了契机,其在类案推送、证据分析和辅助量刑等方面的应用,有助于高效实现“同案同判”与精准化量刑。然而,该技术也带来了多重风险,如技术层面存在的数据偏见严重影响了司法数据质量,“算法黑箱”问题也易导致司法决策过程不透明并影响裁判说理的充分性。另外,从审判实践来看,过度依赖人工智能会削弱法官独立审判与自由裁量权,导致司法责任归属不清。基于此,应从多个维度治理数据偏见、提升司法数据质量,规制“算法黑箱”以增强裁判过程的可解释性,坚持司法人员在人机协同中的主导地位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明晰技术研发与应用场景下的司法责任归属,确保司法责任原则得以严格落实,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司法裁判 司法责任 数据偏见 “算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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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个性化定价规制的逻辑转换:从事后救济到事前防范 认领 引用
5
作者 王晓晔 《财经法学》 CSSCI 2026年第4期144-159,共16页
算法个性化定价的调整面临经济学与法学的深层张力。前者主张差异化定价可扩大市场覆盖并提升社会总福利,但其本质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对消费者剩余的系统性攫取,法学由此超越经济效率分析,确立起以透明度和公平交易权为核心的独立价... 算法个性化定价的调整面临经济学与法学的深层张力。前者主张差异化定价可扩大市场覆盖并提升社会总福利,但其本质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对消费者剩余的系统性攫取,法学由此超越经济效率分析,确立起以透明度和公平交易权为核心的独立价值立场,推动规制逻辑发生根本转换。从全球实践看,各主要经济体的立场已从基于反垄断法的事后个案审查规制范式,转向以消费者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为核心的事前规制范式。我国已构建起多维事前监管框架,未来应深化反垄断法、消费者保护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协同治理,以透明度为核心实现算法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制度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杀熟 算法个性化定价 算法黑箱 公平交易权 算法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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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黑箱分级治理的困局与破局 认领 引用
6
作者 王斯彤 《科学·经济·社会》 2026年第2期116-128,共13页
在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的背景下,算法作为数字社会的核心驱动力,能有效地提升交易效率,增进社会福祉,重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然而,算法决策系统的“黑箱”特性,即其内部运作机制对外界不可见,仅呈现输入与输出结果,也暴露出... 在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的背景下,算法作为数字社会的核心驱动力,能有效地提升交易效率,增进社会福祉,重塑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然而,算法决策系统的“黑箱”特性,即其内部运作机制对外界不可见,仅呈现输入与输出结果,也暴露出许多治理痛点,尤其表现在决策公正、主体控制和责任归属等方面。研究以算法分级治理为核心,结合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四等级风险框架与美国《算法问责法案》的弹性监管经验,提出本土化解决方案。通过构建风险触发强度、数据敏感层级、技术黑箱程度、社会影响广度的四维分级标准,设计动态风险识别机制与差异化监管规则,并引入跨学科多元评估体系,实现算法治理的精准化与灵活性平衡。研究结果表明,分级治理能够有效破解算法黑箱困境,在保障个人隐私与数据主权的同时,为技术创新预留空间,为监管部门提供可操作的治理工具箱,推动技术向善与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黑箱 分级治理 算法审查 算法解释 算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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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思政课教学的价值、风险及对策 认领 引用
7
作者 苏勋强 《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 2026年第3期86-92,共7页
人工智能对高校思政课教学变革有着深刻推动作用,对于教学方式创新、内容供给优化、评价体系重构以及教学生态拓展等方面呈现出关键价值,促使思政课从以往的单向灌输转变为智慧对话与沉浸体验,从静态稳定朝着动态精准发展,从终极判断迈... 人工智能对高校思政课教学变革有着深刻推动作用,对于教学方式创新、内容供给优化、评价体系重构以及教学生态拓展等方面呈现出关键价值,促使思政课从以往的单向灌输转变为智慧对话与沉浸体验,从静态稳定朝着动态精准发展,从终极判断迈向过程导航,从封闭课堂走向开放共同体。然而在其赋能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数据偏见与算法黑箱等技术风险,知识碎片化与信息茧房等教学问题,师生主体性弱化等主体困境,以及制度保障滞后等情况。要坚持育人本位,借助理念引导来筑牢价值基石,依靠技术治理研发专用工具,借助教学创新构建人机协同模式,利用制度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以系统化路径推动人工智能与思政教育深度融合,帮助培育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思政课教学 学生测评 算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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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技术性消解的困境与化解之道 认领 引用
8
作者 何永军 《云梦学刊》 2026年第3期36-46,共11页
数字技术深度嵌入刑事诉讼,正在悄然重构刑事司法的权力结构。大数据侦查、算法监控的普及,以及算法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广泛运用,对历经数十年学术论战与立法博弈才得以确立的无罪推定原则,构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技术性消解。这种消解,... 数字技术深度嵌入刑事诉讼,正在悄然重构刑事司法的权力结构。大数据侦查、算法监控的普及,以及算法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广泛运用,对历经数十年学术论战与立法博弈才得以确立的无罪推定原则,构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技术性消解。这种消解,不同于传统有罪推定的明显侵蚀。它披着技术中立的外衣,通过三种隐蔽机制——证明责任的技术性转移、心证形成的技术性预断、权利行使的技术性障碍——系统性地瓦解无罪推定的核心。究其根本,在于算法权力的兴起打破了刑事诉讼传统的“国家-个人”二元权力结构,催生了一种难以被传统法律规制框架覆盖的“第三种权力”。算法证据是电子数据的特殊类型,通过整合海量数据进行自动推理来认定案件事实,但其存在技术权力异化与场景欺骗的风险。超越传统规制路径的数字正当程序理论,主张以算法透明权、算法解释权、算法异议权为核心,构建算法证据刚性准入规则、算法偏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数字监控全过程司法审查规则,以及重塑司法认知技术理性规则,为无罪推定原则构筑数字时代的法治防火墙,在技术赋能与权力制约之间实现动态平衡,确保算法始终是司法的工具,防止其架空法治的基本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罪推定 数字正当程序 算法监控 证据黑箱 技术性消解 算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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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算法时代的中华文化认同:技术赋能、黑箱风险与规避路径 认领 引用
9
作者 常轶军 孙天娇 《思想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26年第3期120-129,共10页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中华文化认同是“五个认同”的根基。智能算法技术重构了中华文化的传播样态:首先,重塑文化传播结构模式,内容生产由官方主导转变为多元参与,传播方式由单向宣传转变为多向互动;其次,改变信息分发方式,由面...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中华文化认同是“五个认同”的根基。智能算法技术重构了中华文化的传播样态:首先,重塑文化传播结构模式,内容生产由官方主导转变为多元参与,传播方式由单向宣传转变为多向互动;其次,改变信息分发方式,由面向大众转变为面向分众,实现内容获取的个性化定制;再次,创新内容感知形式,将抽象符号转变为具象表达,赋予大众生活化情感化的中华文化体验。同时,智能算法也给中华文化认同带来风险:其一,算法把关导致中华文化被边缘化,加剧泛娱乐化和情绪化传播,挤压中华文化传播空间;其二,算法黑箱导致解构中华文化的内容借机借位传播,削弱公众信息鉴别能力,干扰中华文化传播秩序;其三,算法壁垒造成的信息茧房影响公众对中华文化的充分感知,阻碍在社会层面形成情感共鸣,弱化中华文化传播效力。面对风险挑战,应完善制度体系,以中华文化认同为引领完善智能算法技术监管制度,同时,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法规有效落实;探索平台协作,生产并传播契合媒介平台特点的中华文化相关内容,激发创作者生产传播活力;优化技术应用,设计特色算法工具以提升内容生产和扩散传播效能,以技术纠偏技术,避免算法导致中华文化认同异化;提升公众素养,培育公众理性意识,避免被算法技术所裹挟,开拓线下中华文化宣传阵地,在亲身体验中培育理性认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算法 中华文化认同 技术赋能 黑箱风险 规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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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时代体育仲裁程序的范式转移与制度重构——以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为例 认领 引用
10
作者 郑欢 何芝萱 陈士勇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6年第2期59-66,106,共8页
人工智能(AI)辅助判罚技术的广泛应用,正推动体育争议从传统的自由裁量型向技术事实型发生深刻的范式转移,这给以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为代表的传统争议解决机制带来了系统性危机。CAS现行框架建立在对人类裁判善意错误的容忍之上,其核... 人工智能(AI)辅助判罚技术的广泛应用,正推动体育争议从传统的自由裁量型向技术事实型发生深刻的范式转移,这给以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为代表的传统争议解决机制带来了系统性危机。CAS现行框架建立在对人类裁判善意错误的容忍之上,其核心的赛场事实原则旨在维护裁判权威与比赛终局性。然而,面对宣称客观却深藏“黑箱”的算法决策,该原则陷入法理失效的困境,异化为掩盖技术故障与算法偏见的避难所。这种制度性错位不仅导致管辖权与证据规则的真空,更引发了体育仲裁在维护商业法律预期、保障规则统一适用及提供有效人权救济等核心功能上的系统性失灵。为回应这一认识论与制度的双重挑战,该研究提出一套涵盖原则、规则与主体的人本技术现实主义改革进路:在原则维度,打破赛场事实原则的绝对化,确立技术性事实可审查原则,借助分层审查模型,既对全自动系统的技术错误进行实质审查,又对人机在环系统中裁判员的自动化偏见及最终核验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程序审查;在规则维度,通过引入“保密俱乐部”制度与不利推定规则,在商业秘密保护与当事人“武器平等”保障之间构建平衡机制;在主体维度,则设立法庭技术顾问制度,以弥合各方在专业认知上的鸿沟。该研究旨在构建一个既能充分吸纳技术红利,又能严格坚守程序正义的新型仲裁框架,确保算法时代体育司法的核心价值仍由人类理性主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人工智能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 赛场事实原则 分层审查 算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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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黑箱优化算法设计:进展与挑战 认领 引用
11
作者 邱文杰 郭泓树 +2 位作者 马泽原 张军 龚月姣 《计算机学报》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6年第4期855-884,共30页
工程与科学计算等领域中优化任务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长,传统依赖专家经验的人工优化算法设计在开发成本与泛化能力方面面临瓶颈。作为一种新兴的自动黑箱优化算法设计范式,元黑箱优化(MetaBBO)旨在从问题分布中学习可泛化的设计策略,... 工程与科学计算等领域中优化任务的规模和复杂性不断增长,传统依赖专家经验的人工优化算法设计在开发成本与泛化能力方面面临瓶颈。作为一种新兴的自动黑箱优化算法设计范式,元黑箱优化(MetaBBO)旨在从问题分布中学习可泛化的设计策略,逐渐成为智能优化与进化计算领域的研究热点。本文首先定义了元黑箱优化的基本概念与双层优化架构。随后,基于优化器空间与决策空间两类互补视角,系统化地梳理了五类核心元任务的研究进展:优化器空间中的算法“选择”、“配置”、“组装”与“生成”,以及决策空间中的“求解操作”。进一步,本文深入探讨了大语言模型在元黑箱优化中的应用前景与挑战,指出其在实现端到端一体化优化流程中的潜力与局限。最后,针对当前方法在问题理解、模型构建与训练机制等方面的不足,本文提出了构建多样化问题集、引入高效学习机制以及发展混合任务基座模型等多项研究展望,旨在推动元黑箱优化朝向更高程度的通用性、自动化,灵活性与实用性发展,从而为现实复杂优化问题的高效求解提供先进算法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黑箱优化 元黑箱优化 元学习 自动算法设计 进化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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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行政场景中算法透明义务的规范基础与制度建构 认领 引用
12
作者 郭恒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6年第8期142-158,共17页
算法深度嵌入行政审批、政策生成和公共咨询后,黑箱决策与行政公开原则的冲突日益明显。由于算法行政本质上仍属行政权运行,透明义务既可从宪法平等权、人民主权和监督权中获得价值支撑,也可由知情同意、自动化决策解释和政府信息公开... 算法深度嵌入行政审批、政策生成和公共咨询后,黑箱决策与行政公开原则的冲突日益明显。由于算法行政本质上仍属行政权运行,透明义务既可从宪法平等权、人民主权和监督权中获得价值支撑,也可由知情同意、自动化决策解释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则予以制度承接。现实运行中,规范依据尚未充分转化为稳定的制度能力,立法衔接不畅、透明标准模糊、运行程序空白、权责配置不清、救济机制不足和技术解释障碍共同削弱了透明义务的实施效果。围绕上述困境,算法行政透明制度应从立法融贯、组织统合和技术补强三方面展开,通过分类分级标准、全过程程序、责任矩阵、异议复核、第三方验证和公众可理解解释,将算法行政纳人公开、负责、可救济的法治轨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行政 算法黑箱 算法透明义务 算法可解释性 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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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工智能应用中患者生命自主权的困境及应对 认领 引用
13
作者 马铭敏 《医学与哲学》 北大核心 2026年第12期30-35,共6页
医疗人工智能将医学判断嵌入由医生、患者与数据处理机制共同构成的复合决策结构。技术系统虽能提升诊疗效率与风险识别,却也因算法黑箱、自动化偏见以及责任分散,改变了患者自主权的实现条件,并引发知情同意的形成、真实意愿识别与决... 医疗人工智能将医学判断嵌入由医生、患者与数据处理机制共同构成的复合决策结构。技术系统虽能提升诊疗效率与风险识别,却也因算法黑箱、自动化偏见以及责任分散,改变了患者自主权的实现条件,并引发知情同意的形成、真实意愿识别与决策正当性的三重困境。因此,应在承认算法价值的基础上,确立患者对生命质量、生存方式与尊严理解的终局价值裁量地位,并通过动态知情同意、关系自主与程序自主、外部复核救济机制实现其实质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命自主权 医疗人工智能 知情同意 关系自主 算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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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学习信用评估的算法黑箱与差异化归责机制研究 认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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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苗 《征信》 北大核心 2026年第7期13-20,共8页
深度学习模型的黑箱属性冲击传统信用评估归责体系:决策路径难追溯阻碍过错认定,多主体协作割裂单一责任链条,隐蔽算法偏见提升举证分配难度,现有侵权责任制度存在适用盲区。以算法可解释性为核心变量,构建差异化归责方案:高可解释模型... 深度学习模型的黑箱属性冲击传统信用评估归责体系:决策路径难追溯阻碍过错认定,多主体协作割裂单一责任链条,隐蔽算法偏见提升举证分配难度,现有侵权责任制度存在适用盲区。以算法可解释性为核心变量,构建差异化归责方案:高可解释模型适用严格责任,中可解释模型落实连带责任,低可解释模型采用过错推定;依托“技术因果+规范评价”双重标准衔接算法关联与法律因果。同时,配套搭建算法分级审计、动态监控和多元救济制度,统筹算法效率与程序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黑箱 差异化归责 深度学习 信用评估 归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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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介入刑事侦查的风险及其规制路径 认领 引用
15
作者 田行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6年第3期17-34,共18页
由于算法黑箱的存在,将算法应用于刑事侦查中的画像、风险评分、比对预警等具体场景时,存在违反程序正义的风险。算法黑箱将概率性提示包装为事实,导致事实认定存在偏误的可能性,既不符合实体公正,也有违程序正义。具体而言,算法黑箱存... 由于算法黑箱的存在,将算法应用于刑事侦查中的画像、风险评分、比对预警等具体场景时,存在违反程序正义的风险。算法黑箱将概率性提示包装为事实,导致事实认定存在偏误的可能性,既不符合实体公正,也有违程序正义。具体而言,算法黑箱存在冲击侦查启动、强制措施适用和质证权行使,使得责任链条断裂,进而导致监督与问责机制失灵等问题。应将算法输出物定位为侦查线索或情报素材,在其转化为证据时设置相应程序门槛。通过加强对留痕数据链、模型链和决策链的内部审查与外部监督,推动算法介入刑事侦查的透明化和可救济化,在利用算法效率优势打击犯罪的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黑箱 刑事侦查 程序正义 比例原则 质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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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致害犯罪中刑法因果关系的范式嬗变与归责边界 认领 引用
16
作者 朱亮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6年第2期118-132,共15页
人工智能犯罪的归因与归责困境源于其技术特性对传统刑法因果关系的颠覆性挑战。区别于传统犯罪的线性因果链条,人工智能决策的相关性运行机制以及多元主体的协作模式致使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流程陷入非决定论领域。既有的解决方案中,算... 人工智能犯罪的归因与归责困境源于其技术特性对传统刑法因果关系的颠覆性挑战。区别于传统犯罪的线性因果链条,人工智能决策的相关性运行机制以及多元主体的协作模式致使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流程陷入非决定论领域。既有的解决方案中,算法透明原则难以实现不同系统的有效转译且无法独立奠定归责基础;人工智能主体论存在自由意志证伪困境与功能责任论的社会认同悖论;前置化规制理论无法完全替代事后惩戒的规范价值。人工智能犯罪的因果关系判断应当在“归因—归责”一体化取向下,提取算法机制的基本关联为线索素材,以统计法则的高概率性为基础,量化结果避免可能性的归责阈值;通过前端行为与后端行为的关联性分配多元主体的责任范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黑箱 刑法因果关系 反事实检验 统计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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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价值对齐的法律协调路径 认领 引用
17
作者 邵辉 季恒锋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26年第3期25-37,共13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凸显出人工智能行为价值对齐的重要性。人工智能价值对齐面临算法黑箱、数据偏见、价值多元性及对齐税等挑战,现阶段主要依赖人类反馈强化学习和监督微调等技术路径解决。同时,人工智能价值对齐的法律需求与...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凸显出人工智能行为价值对齐的重要性。人工智能价值对齐面临算法黑箱、数据偏见、价值多元性及对齐税等挑战,现阶段主要依赖人类反馈强化学习和监督微调等技术路径解决。同时,人工智能价值对齐的法律需求与现有法律存在张力,衍生出软硬法断层、普适对齐义务与分类监管冲突、责任界定模糊、统一标准缺失等问题。如何打破算法黑箱引发的知识产权信任危机和用户过度依赖逐步形成的算法舒适圈,成为人工智能价值对齐的焦点,故须基于有限主义对齐路径,完善基本对齐标准,构建分类分级治理方式,通过法律协调路径予以系统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价值对齐 人工智能治理 算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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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Protection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Elder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igital Justice 认领 引用
18
作者 Wanliang Liu 《Proceedings of Business and Economic Studies》 2026年第6期69-75,共7页
In the digital society,the concept of justice has transcended physical boundaries and extended into virtual spaces composed of data and algorithms.Due to the digital divide,algorithmic black boxes,and lack of ethical ... In the digital society,the concept of justice has transcended physical boundaries and extended into virtual spaces composed of data and algorithms.Due to the digital divide,algorithmic black boxes,and lack of ethical norms,the elderly are becoming a“digitally vulnerable group,”and the rights dilemmas they face are essentially a multidimensional digital injustice.This study uses digital justice as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to reveal the composite violations suffered by the elderly in terms of data justice,algorithmic justice,and intergenerational justice,specifically manifested as the loss of information rights in data collection,technological exclusion in algorithmic decision-making,and structural imbalances in intergenerational resource allocation.In response,a stepwise protection system should be established from“relief”to“empowerment”and then to“reshaping.”At the relief level,traditional services should be preserved,and channels for rights protection should be kept open;at the empowerment level,differentiated digital literacy education should be implemented;at the restructuring level,algorithmic ethics review should be promoted,and intergeneration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s should be established.Through this stepped protection pathway,we can correct the unjust patterns in the digital realm,ensure that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fairly benefit all people,and ultimately achieve the grand goal of digital justic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igital justice Digital vulnerable group Elderly Algorithmic black box Intergenerational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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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中人工智能证据的可靠性审查分析 认领 引用
19
作者 韩钰博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6年第2期153-157,共5页
人工智能证据进入法庭,理应满足可靠性要求。然而,证据的可靠性是决定证据证明能力的关键因素,由于算法“黑箱”、数据风险以及数字技术与传统证据规则的不兼容性,当前人工智能证据的可靠性审查认定陷入困境。为了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证据... 人工智能证据进入法庭,理应满足可靠性要求。然而,证据的可靠性是决定证据证明能力的关键因素,由于算法“黑箱”、数据风险以及数字技术与传统证据规则的不兼容性,当前人工智能证据的可靠性审查认定陷入困境。为了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证据的证明价值,文章提出,应当在立法上确认其独立的法定证据地位,以此作为制度基石,进而构建一套由“庭内分层审查体系”与“庭外权威监管机制”协同,并以专家辅助人制度为程序保障的综合性规制框架,以期在拥抱技术创新的同时,坚守程序正义的法治底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证据 算法黑箱 刑事诉讼 证据可靠性 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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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工智能的伦理困境与规制路径 认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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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臧可 赵书文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26年第3期91-99,共9页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逐步嵌入司法裁判过程,其在提升办案效率与推动司法公开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然而,也引发了算法偏见、算法黑箱、工具理性压倒价值判断等一系列伦理风险。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梳理国内外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现状,依托案例研...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逐步嵌入司法裁判过程,其在提升办案效率与推动司法公开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然而,也引发了算法偏见、算法黑箱、工具理性压倒价值判断等一系列伦理风险。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梳理国内外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现状,依托案例研究法揭示伦理风险的生成机制,并结合制度比较与规范分析,系统厘清伦理风险的类型与成因。研究发现,历史数据偏差、模型不可解释性及制度性嵌入不足是催生伦理风险的主要诱因。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以“价值导向型重构”与“说明义务机制嵌入”为核心的规制路径,强调应通过制度性价值植入、技术参数转换、事件日志记录及本地化部署等方式,实现司法人工智能的伦理治理与技术规范的协同落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人工智能 算法偏见 算法黑箱 技术理性 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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